“知县”和“县令”有何不同?一字之差,却是天差地别

中国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叫做“县官不如现管”。

中国幅员辽阔、海陆兼备,为在这里生存的百姓,提供了充沛的资源,当年乾隆皇帝就曾说过,天朝盛产丰盈、无所不有。虽然说广袤的土地给百姓带来了充沛的食物,但是地方太大,也有一个坏处,那就是不太好管理。

早在秦始皇完成大一统后,称帝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重视起了地方管理的问题了,为了统一管理,集中中央集权,秦始皇统一了度量衡,并开始推行起了郡县制。

秦朝的时候把国家万户以上,的地方官称之为县令,而万户以下的则叫县长,而一直到了宋朝才真正出现了知县。

那知县和县令究竟有何不同?二者负责的工作又有何差异呢?

“知县”和“县令”有何不同?一字之差,却是天差地别

知县(剧照)

县制出现效率高

相信大家对青天大老爷包拯和海瑞的名字都不陌生,这两位官员,一位来自于宋朝一位来自于明朝。当年包拯做官的时候,曾到天长县担任过县令的职务,在此期间,他破获了几桩大案,并留名于千史。

同样地,明朝的破案高手海瑞,也在朝廷的指派下去到了地方工作,在兴国县担任知县,他任职的时候也办理了几个轰动一时的案件。

那么问题就来了,包拯所担任的这个县令的官职和海瑞所担任的知县,谁的官职更大一些呢?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就要先来看一看这个“县”是什么意思,“县”是中国古代自秦朝以来,最为基层的行政单位,而一个县的管理者也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行政官员。

郡县制是从秦始皇开始推行的,但是“县制”却并不是秦始皇创造的,早在春秋时期的楚国,就已经出现县制了。

“知县”和“县令”有何不同?一字之差,却是天差地别

郡县制

县制是由楚武王熊通发明的,只不过由于当时这种制度并不完善,因此,到了战国初期的时候,才正式增设了县令这个职务。由于当时正值战乱,而且该制度刚刚出现,所以真正被广泛推行其实是在秦始皇时期。

秦始皇为了把权力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设立了郡县制度,他把皇城分成了三十六个郡城,而把郡城中的城池,又取名为了县城。

这三十六个郡城的官员都是由皇帝亲自派遣的,而县城里面的主事官员则是郡城的官员,在当地选出来的。

秦始皇之所以采用这样的办法,主要是为了达到中央集权和因地制宜相的统一,只有派自己信任的人到地方去,他才能够真正做到上传下达。

而这些从中央派过去的人到达当地后,也要充分地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选一些百姓信服的人来做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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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

秦始皇把中央的大臣派到地方去做一个郡城的官员,本身是没有太大问题的,但是一个郡城的范围是非常之大的,他让当地人自己选择应该让谁去做县长、乡长、亭长却是有些过于草率了。

当地方拥有过高的自治权,且不需要受到朝廷干涉的时候,腐败的事情便会开始滋长,不可控的事便会开始发生。

秦朝时期规定了县令和县长两个职称,当时“令”的级别是要比“长”高出很多的,县令所管辖的人数也比县长高出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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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令(剧照)

当然,县令和县长的职位不同,他们的俸禄也是不一样的,县令的俸禄是600石到1000石不等,而县长的俸禄则是300石到500石不等。

而西汉建国之后,西汉承袭了秦朝的官制并进行了改革。

汉朝初期,国家人口不多,很少有万户以上的县,所以在改革的过程中,人们在正式的公文中取消了县长这个称谓,只留下了县令。

自此以后,县令便被广泛运用了起来。

“知县”和“县令”有何不同?一字之差,却是天差地别

俸禄

一字之差差别大

和县令不同的是,知县出现的间则较晚。

在唐代之前,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被称之为县令,而到了唐代后期,随着藩镇割据情况的加重,地方政权就和走马灯似的不断更迭,地方官员的管辖权也模糊了起来。

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县令频繁更替的情况,正因如此,我国各地频频出现了县令一职空缺的情况。宋朝建立后,中央派出了一批代理人去管理地方,而这个代理的人叫做知某县事,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知县。

后来局势稳定住了之后,中央政权为了将地方的政权牢牢地把控在自己手里,也就不再任命固定的县令了,而是经常将中央的官员派到地方去代理,这种知县的全称叫做权知某县事。

“知县”和“县令”有何不同?一字之差,却是天差地别

知县

宋朝前期,县令和知县还能够同时存在,甚至有的时候这两个称呼还能够同时放在一个人身上,但是到明清时期,县令这个职务就完全被知县给取代了。

相比于地方推选上来的县令,中央更期望自己派下去的知县管理地方,久而久之,知县就越来越多,县令就越来越少了。

后来那些原来被称之为县令的人,也不愿意管自己叫县令了,他们也想在前面挂一个“知”字,一来是为了听起来有面子,二来也方便晋升,所以县令就慢慢消失了。

这样的制度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保证了中央和地方的统一,但是随着被派到地方的官员越来越多,这些官员也不乐意了,他们不愿意长期留在地方,他们都想回到权力的中心,回到京城去做官。

“知县”和“县令”有何不同?一字之差,却是天差地别

知县

从这段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出,知县和县令真正有实质上的区别的。虽说知县和县令只差了一个字,但是他们之间的待遇、职称、管理范畴、任职方式却是天差地别的。

宋朝的知县是中央派发下去的“亲民吏”,因此他们已经很难像前朝那样不受控制了,对于中央来说,他们就是自己的一双眼睛,而对地方来说,他们则是父母官,因此知县还有一个外号叫做“百里侯”。

一般情况下,知县的家庭背景是要比县令好很多的,大部分知县都是任期一到,就被朝廷升迁去到中央,或者其他更富庶的地方工作了。

而县令则不同,县令是地方推选上来的,因此如果没有傲人的成绩的话,他们一般是没有升迁的机会的,就算是他们的政绩非常可观,他们也很难去到京城工作。

他们本身就是本地的百事通,他们大多会选择一辈子呆在家乡,因此宋朝前期,地方县令都是不敢得罪知县的,对于他们来说知县就是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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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县和百姓的雕像

责任不同多变化

弄清楚了知县和县令两个称谓的来源和区别之后,我们再看一看知县和县令分别负责什么政务吧。

秦朝县令的权力可大可小,这主要取决于它上面负责郡城的官员愿不愿意放权,秦朝时期,一座城池内的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由县令来掌握和把控。

大到人命官司,小到婚丧嫁娶,县令都可以干预。

县令除了要判案断案,为民做主之外,还要为中央服务,像赈灾、开仓、选才之类的事情,都是他们负责的。比如当年李密在写《陈情表》的时候,就写到过“郡县逼迫,催臣上道”,而这里的“县”指的就是县令。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心中也了然了,秦始皇时期乃至汉朝,县令手中的权利都是很大的,因为他们可以判案、断案、选拔人才,所以他们也真正做到了一手遮天。

碰上像海瑞或者包拯之类的青天大老爷还好,如果碰上个不爱管事的,或者说爱以权谋私的县令,那当地百姓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知县”和“县令”有何不同?一字之差,却是天差地别

开仓赈灾

不过这种情况,到了宋朝的时候有了较大的改善,宋朝时期开始出现了知县,相比于县令来说,知县的职能更加广泛。

我们前面提到过,唐朝末年藩镇割据的情况非常严重,经历过战乱的宋朝皇帝对这一点是深恶痛绝的。

因此,为了杜绝这样的情况出现,皇帝非常注重监察工作。

因此,这些知县刚刚去地方的时候,他们负责的任务便是看管县令,避免县令做出以权谋私、为非作歹、欺上瞒下的事情。

“知县”和“县令”有何不同?一字之差,却是天差地别

包拯(剧照)

宋朝初年,皇帝采取了一系列强干弱枝的措施,以巩固政权,这其中就包括地方的部分人事任免权收归中央的政治措施。

开宝四年正月,宋太祖曾下达了一条纸旨意“自今诸道州县有阙员处,不得更差前资官承摄”。自此之后,中央便将县级官员的选授权,也就是选拔人才、推选人才的权利牢牢地掌控在了手里。

宋朝统治者积极提倡以文治国的方略,北宋践行的一直都是重文轻武的基本国策,这样宽松的社会政治环境,给予了文人很大的展露才华的政治舞台,同时也给予了这些知县们表现的机会。

宋朝科举制度日益完善,很多在科举考试中表现良好的人都得到了做官的机会,而在地方任职的知县的质量也有了较大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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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官员

宋朝前期,知县和县令是有中央指派和地方选举的区别的,是有监管和被监管的区别的,可是到宋朝后期的时候,知县和县令就已经没有太过于明显的区别了。

宋朝后期开始,知县和县令正式融为了一体,他们共同掌管一县的户口、赋税、徭役、钱财、粮食、赈灾、诉讼、牢狱等诸多事务,作为县级的最高长官,他们必须要熟悉朝廷的施政方针政策,并了解基层的基本情况。

到了元朝的时候,元朝皇帝实行了双重管辖制度,知县们手中的权力也被大大削弱了。一直到明朝建立,这些知县们的权力才大了起来,明朝的知县们都是皇帝的代理人。

他们负责管理的事情没有那么多,他们一般不处理、婚姻、财产等普通的民事案件,只要不闹出人命,或者闹出性质恶劣,惊动上级官员的事情,知县一般会选择把这些事件交给下属来处理。

古代公堂

当然,明朝的知县之所以不处理这些杂事,并非是因为他们偷懒,而是因为国家削减了县中的编制,把他们身边的主簿、典史和六房书吏都撤走了,只给他们留了一个县丞做助手,所以他们身上的担子也是很重的。

再加上明朝的官员的工资普遍很低,所以明代知县的生活也很困难,很多知县都要靠副业才能活下来,因此明朝末年贪污腐败的情况才会那么严重。而清朝的官员制度则大多都是照搬明朝的,知县的情况和明朝也大多相仿。

县令和知县在古代都属于当地的父母官,他们负责管辖一个县城的大事小事,从粮食到经商再到命案都是由他们把持着的,古代的信息没有现在这么通畅,只要上面不查下来,他们干出什么样的事都有可能。

古代时经常会出现县令只手遮天,为非作歹的情况,因此,宋朝官员也非常的关注知县的清廉。知县不仅影响到一个县的发展好坏,也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安危,当年就曾经有人说过“国家兴衰,在此职也”这样的话。

“知县”和“县令”有何不同?一字之差,却是天差地别

剧照

正是因为这样地头蛇式的权力滋长了他们的恶念,所以才出现了那么多知县、县令轻百姓而重利益的事情。

这样看的话,“国家兴衰,在此职也”这句话是非常贴切的,非常值得警惕的。

很多朝代的崩溃都是从一个县令管不好开始的,俗话说得好,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连一个县都管不好,那他们又怎么可能去管好一个郡、一座城、一个省乃至一个国家呢?这样的国家又怎么可能会有未来呢?

相信大家对于县长和县令的区别也有了一个非常深刻的认识了,我们很幸运,生活在这样一个法治社会。

当今的社会已经不太会出现,地方官员只手遮天这样的事情了,但是我们也仍旧要用好手中的检举权和监察权,不要让古人身上的悲剧再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重演了。

原文链接: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096050232236196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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