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冤死28年,才被平反为英雄

宋高宗绍兴十一年,公元1142年,名将岳飞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被赐死于大理寺狱中,他的长子与部将也一同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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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不是从此成为民族英雄了?并没有。当时舆论社会是如何评价岳飞的呢?在那个时间,他是国家罪人,是言论禁忌,在他被杀当时,满朝文武只有韩世忠公开反对,百官都不吭声;他死后20多年,没几个人敢提他的名字。

不仅如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主流舆论里他是拥兵自重的军阀,是逆贼。他的子孙被充军到湖南山区的时候,当地官员竟建议不给他们钱米,饿死他们。他都死了13年了,绍兴二十五年(1155)六月,左朝散郎姚岳献言,称岳飞“为叛逆以干天诛“,岳州与他同姓是耻辱,申请改名为纯州。这个建议竟然获得了诏准。对比清朝秦桧后人所写的“人自宋后羞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一句,真是让人感觉有种黑色幽默既视感。

与这种现象相对照的,是朝野上下对秦桧一片歌功颂德声。国子博士、后来的宰相史浩曾赞美秦桧:“属圣君有为之日,正贤辅相逢之秋。”绍兴二十四年状元张孝祥在策文里赞美秦桧: “上天佑之,畀以一德元老,志同气合,不动声色,致兹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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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段知情者消音,不知情者蒙蔽的日子里,秦桧持续在做的,是修改历史记录,大量灌水+删帖。由他养子秦熺主编的官修记录《日历》删改了多处条目,其中有确凿证据一条,是绍兴十年金人南犯,南宋于出师抵御之前,先升迁诸大将的官秩,日历中对韩世忠、张俊二人的新职均详为记载,却只字未提岳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主编李心传在这年六月朔日的记事下加案语说道:“日历独不载岳飞除命,盖秦嬉削之也。”岳飞之孙岳珂在自己编写的《鄂国金佗粹编》卷二十写道:“而桧是时凶焰煊赫,威制上下,专元宰之位,而董笔削之柄。当时日历之官言于人曰:自(绍兴)八年冬,桧既监修国史,岳飞每有捷奏,桧辄欲没其实,至形于色。其间如润略其姓名,隐匿其功状考,殆不可一、二数。”绍兴三十二年闰二月丙戍秘书省著作佐郎张震在高宗即将退位时上奏:“自建炎元年至绍兴十二年,日历已成五百九十卷,多所舛误”。

史料被篡改到何种程度?宋孝宗乾道二年宣传中兴以来十三处战功,很多不起眼的小战都列入了,岳飞领导的郾城、颍昌两场空前大捷,竟然完全消失。

官方记录如此,民间笔记也不敢多说。王明清的《玉照新志》作于秦桧倒台高宗未逝之时(秦桧在世时禁止私史),书里提到这段,仍说南宋没有亡国,不能说没有秦桧的功劳;另一处说秦桧对岳飞的遗族,也并没有赶尽杀绝。其言外之意,让人叹息。

岳飞无法申冤,是否秦桧所致?恐怕也不是。秦桧死于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6年之后,第一份赦免岳飞遗属的诏书才发出,这份诏书是这么写的:“蔡京、童贯、岳飞、张宪子孙家属,现拘管州军,并放令逐便。”把岳飞、张宪与蔡京、童贯并列,意思是赦免虽然赦免,但你还是国家的罪人。

高宗此时赦免岳飞也并非心里有什么愧疚,而是金兵再次南下了,他不得不亲征。如果不赦岳飞,不太容易找到人再肯为他卖命。

隆兴元年元年(1163年)高宗内禅,孝宗继位,很想自强,他重新启用了被秦桧打倒的张俊,召见了被秦桧禁止的理学家朱熹,也发还了岳飞家的田宅,等于说是取消旧案,宣告无罪。但此时他还不能明说,因为高宗仍在世——岳飞不能平反的原因在谁,此时也就很清楚了。

又等了七年,国内的爱国热情持续高涨,民间对岳飞的怀念日益增强,孝宗也很需要在军中建立威信。乾道六年(1170年),孝宗在鄂州立庙纪念岳飞,赐忠烈庙额。岳家子弟,都破格提拔录用。这算是正式的平反,距岳飞冤死,已过去了28年。

岳飞冤死28年,才被平反为英雄

一直到淳熙五年(1178年),高宗依然在世,但已经很老很老,朝臣也都换得差不多了。孝宗才追谥岳飞为武穆。

宋宁宗嘉泰四年(1204年),南宋准备反攻金国。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岳飞有了新的用途。宁宗立韩世忠庙,追封当年的抗金七将为七王,岳飞为鄂王,连当初功劳很少的邓光世也封王了。当初的朝廷,借杀岳飞消灭主战的声音;而此时的朝廷,又借封岳飞来主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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