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可以将岳飞革职,为何一定要杀岳飞,留下千古骂名呢?

1142年,岳飞被宋高宗赵构投入狱中,随后,赵构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名,将岳飞杀害于大理寺狱中,岳飞当时年仅39岁。一个民族英雄,就这样在皇权与阴谋的算计下,化作一缕冤魂,为南宋百余年的民族耻辱,作了最好的注脚。

赵构为什么冒着引起民愤的危险,一定要杀死岳飞,而不是罢官革职,为自己减少些舆论的谴责和后世的骂名呢?其原因,我想赵构是从巩固自己的皇权、保住自己的荣华富贵等方面考虑,将岳飞作为了必死的对象!那么,这又是为什么呢?

岳飞的结局,常常让人想起南宋后来一位宰相——韩侂胄。宋宁宗开禧年间,韩侂胄作为宰相,响应当时朝野的呼声,于1206年发动了北伐金国的战争,史称“开禧北伐”。由于用人不当,准备不足,尤其是西路战线的主将吴曦叛变投敌,导致全线溃败,“开禧北伐”最后以失败告终。作为战胜国,金国要求战败的南宋当局,割地、赔款、称臣,此外,还设置了一个硬性条件:“斩元谋奸臣韩侂胄,函首以献。”要求南宋杀掉韩侂胄。后来,南宋当局果然杀害了韩侂胄,并把他的头割下,快马加鞭送到金国。

岳飞的结局,与韩侂胄何其相似!所不同者,只是以韩侂胄“函首以献”,有明文记载,而岳飞的死虽然如出一辙,但由于南宋皇帝和宰相的心照不宣,或者对文字的封锁而不为人知,但其过程和结果,何其相似乃尔!

1141年,赵构与秦桧合谋,解除了抗金英雄岳飞的兵权,将他投入大理寺治罪,初步取得了向金议和资格。同时,南宋与金国谈判成功,签订了《绍兴和议》,和约规定:宋向金称臣,并且“世世子孙谨守臣节”,金册封宋康王赵构为皇帝;宋朝和金国,东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陕西宝鸡西南)为界,中间的唐州(今河南唐河)、邓州(今河南邓州)二州,皆属金国;金国把宋徽宗的棺材交回宋朝,把宋高宗的母亲韦太后送还;宋朝每年向金纳贡银和绢各25万两匹。

宋高宗可以将岳飞革职,为何一定要杀岳飞,留下千古骂名呢?

而这些条款之外,金国还给了宋朝一个附加的必须条件,那就是必须处死岳飞。因为,岳飞有精忠报国的理想,有“直抵黄龙府,与诸君痛饮尔”的战略构想,有不收复山河、誓死不还的决心。所以,在金国人眼里,“岳家军”是让人闻风丧胆的铁军,岳飞是不败的战神,岳飞不死,对金国始终是个威胁,故金人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之语。为此,他们利用赵构和秦桧求和的迫切心理,将杀死岳飞,设置成为了一个和议前提。而赵构要江山,秦桧要名位,丢卒保车有何为难?所以,牺牲岳飞,成为了他们毫不犹豫的选择。

金人所惧怕者唯有岳飞,当岳飞被杀的消息传到金国后,他们心里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纷纷举杯相庆,《宋史·岳飞传》记载:“金人所畏服者惟(岳)飞,至以父呼之,诸酋闻其死,酌酒相贺。”

而作为南宋皇帝的赵构,岳飞之死,增加了他向金献媚的筹码,岳飞一死,金人收兵议和,赵构最终做稳了金人的奴才。从此,死心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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