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9族不是8族,除恶务尽,全给我连根拔,就算天大的关系也不能徇私。我倒要看看,这背后的水有多深。
大臣:陛下,某某的女婿是你五阿哥。
天子:诛,照诛不误!
大臣:陛下,某某的亲舅子就是您……
天子:……行刑官,带我到午门斩首!
事实上的古代诛九族——可以机动执法啊。
1、明太祖看不惯蓝玉,收其入狱,施楦草之刑搞全国巡展(也有说是五马分尸,有待考证)。结果蜀王的老婆是蓝玉的长女,人皮在送往成都的时候被截停,祭祀于王府,直到明末才被焚毁。且其子依然当他的嫡长子,在四川无忧无虑地生活了下去。
2、李善长也得罪了朱八八,祸及全家,他的媳妇是太祖的亲生女儿朱镜静,因此公主的老公仅被革职加限行,小两口的2个儿子则继续做官。
3、霍光夷上官氏全家,上官皇后以国母之尊免死罪,还有嫁给上官家的霍家亲女儿更是活得上好。
后来霍光被灭全族,霍皇后亦免死罪。霍家女婿是辅政高官金日磾的后代,在亲家被治罪后有条不紊地完成休书手续,掰清了关系。
其实在古代,为防止被诛九族中有皇亲和高官的问题,《周礼》已给出理论依据。
避亲:即天子一系。避旧:天子的好朋友。避贤:名声不错的。避才:专业领域贡献突出的。避绩:立过功的。避爵:3品以上的高官。避劳:踏实做事的。避客:前朝的血脉。
以上8避之人,倘若吃了官司,都要送天子御审,别说地方了,刑部都没资格受理。
历朝历代,哪怕是司马衷这样的傻子,也知道去规避“我灭我全家”的矛盾。
古代法律,说白了还是看心情。
淮南三叛,曹魏重臣毌丘俭反抗司马师,结果事败身死。
按律:该诛三族。
儿子和孙女当属三族。依法,当诛。
结果不好诛。
因为,毌家的媳妇是当时荀家的女儿,而荀家是司马家的铁杆盟友。况且荀家还有个孙女是司马家的孙媳妇。
荀家历代与司马家通婚,关系好得很。如下图。
所以,荀家很快动用了自己的家族关系,列出了一份“荀德勒名单”,要求毌家的这些后代必须活下去。
没事,立刻改律。
此外,诛九族就是铲除罪臣的党羽。只要你不是核心成员,要操作的方法多得很,结婚的离婚;订了婚的退约;是亲儿子的可以过继;儿子犯事还可以写断绝文书。
总而言之,如何进来的如何出去就行了。方孝孺那个案子是有史以来唯一一次诛十族(也就是学生和老师也算)。结果呢?
结果是办丧事的时候,一群徒子徒孙在他灵堂前哭得死去活来。你说气不气人?
背景关系。
只要后台够硬,圣旨也是可以抗的。
还是司马家。还是淮南三叛。这次是王凌起事。事败后,凉州都督郭淮的老婆是王凌的女儿。于是他给司马懿写信说:
那个,我是非常支持你灭王氏的,只是我小孩离不开妈妈啊,我正要把这个妇人从京城接回凉州呢。
你知道,现在也不是太平盛世,我带着雍凉骑兵一路过来不过分吧?话又说回来了,这王凌起事是他自己的事,他女儿是我老婆了,跟一个妇道人家有什么关系?我有点想不通,要不我把我儿子也带过来?
宣王把这封信反复看了几遍,仔细衡量后回复:也成,按你说的,你来接你老婆,我就不追究了,好好当你的雍州刺史,仔细对付姜维。
强君权臣也是需要帮手的。面对实权人物,所谓的灭你全家其实就是口花花而已。
事实上,清初时,就有人建议灭多尔衮全家。顺治打死不愿意。毕竟,诛十四阿哥九族,他这个九阿哥多半也脱不了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