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内阁是明朝建文四年(1402年)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咨政机构,此后权力逐渐增大,后形成为明朝行政中枢。内阁辅臣的人数为一人至七人不等,辅臣奉使出外办事,多自称阁部。
雏形期:明惠帝朱允炆建文四年(1402年)设置内阁,内阁最初只是负责向皇帝提供咨询的机构,内阁的组成人员—内阁大学士从翰林院选拔(只有通过科举考试,获得进士出生才能进翰林院,可见内阁大学士都是高素质人才),充当皇帝的私人顾问,品级较低,不直接参与政权,权利较小。
成熟期:明代宗景泰年,由吏部尚书王文进驻内阁称为内阁大学士开始,内阁大学士的成员主要从六部尚书以及其他有实权的官员中选拔,这就让内阁大学士成为了真正的实权岗位,而且开始让内阁权利高于六部,形成了六部职权归于内阁,然后直达皇帝的模式。到了明武宗朱厚照正德年间,从内阁大学中选拔一个资历和威望最高的阁臣称之为首辅,总领内阁,地位次之为次辅。 这之间就出现了几个权倾一时的首辅如夏言、严嵩、徐阶等,此时的内阁首辅虽无宰相之名,却有宰相之权,而且权利有宰相之过而不及。此时的内阁不仅之局限于“拟票”的权利,还有向皇帝推荐官员、领导指挥六部、监督各级地方大员、决策国家许多政事等权利。
明朝“内阁”都有哪些特点呢?
一,“内阁”制的建立与完善。
明朝内阁制是在明朝洪武时期建立并在永乐时期完善的。公元1402年,明成祖永乐皇帝为了巩固权力,做出两个重大决定,一是把首都迁到自己的势力范围北京;二是正式运行内阁体制机制。毕竟,大明永乐帝虽有洪武帝一样独揽大权的雄才伟略,但一次又一次的御驾亲征让他不能真正意义上地总揽政事,只能依赖内阁帮助自己辅政。
二“内阁”性质的转变与深化。
内阁制在最初的时候只是皇帝秘书性质的机构,但很快到了大明宣德朝时期权力开始上升(三杨辅政),虽有大明正统朝末年的反复,但到了大明成化、弘治朝之际,内阁制已经成为足以对抗皇权的文官政府代表。大明正德朝浪漫好战,却因为有杨廷和等阁老主撑内阁未成大乱,经过大明嘉靖、隆庆朝的发展,大明万历朝早期应该是内阁权力极盛的时期,张居正改革让内阁成为政府运转的中枢,他实际上已经接近于现代首相的地位。
三,“内阁”能够有效抑制专制。
中晚明的历史可以看出,内阁中人才济济,只要给予内阁权力,皇帝再怎么潇洒都无所谓(如隆庆帝);而内阁权力被虚化,被剥夺(如大明崇祯十七年换52任内阁),那就是再勤政也是要误国! 大明朝时,即使皇帝不上朝理政,国家机器也能依靠一班大臣和一整套政务流程维持正常运转。清朝则与明朝不同,大臣们只是奉命办事,皇帝则往往是把权力全部抓在自己手中,因此专制成为大多数清朝皇帝的特点。
四,“内阁”制使政务流程合理。
明朝以前,历代宰相拥有决策权、议政权和行政权,明朝成立内阁以后,把原来宰相拥有的决策权牢牢把持在皇帝自己手中,议政权分给内阁,行政权分给六部。地方上分三司,分管司法、军事、行政,直接对六部负责。这样就使得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互相制约,避免过失成为可能。尤其是大明宣宗朝时期形成了更为完善的政务流程:全国大大小小的奏章,甚至老百姓给皇帝提出的建议,都由通政使司汇总,司礼监呈报皇帝过目,再交到内阁,内阁负责草拟处理意见,再由司礼监把意见呈报皇上批准,最后由六科校对下发。使得政务流程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
五,“内阁”制催生了内外廷架构。
有明一代,出现了一种比较明显的政府架构模式,那就是明朝内廷、外廷的机构完全对称。外有内阁,内有司礼监;外有三法司,内有东厂、西厂、锦衣卫;外廷有派往地方的总督、巡抚,而内廷派往地方的也有镇守太监、守备太监等等。这样,内廷、外廷相互制约,才能确保皇帝的决策地位。但是,这也容易导致内外两大政治势力的争权夺利。 到了明朝中期以后内阁权利不断增强,六部之权汇聚于内阁,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行政效率;明朝中后期皇帝大都懈于政事,不理朝政,而有了内阁制度的,使的整个国家机器照常健康的运行,使得整个国家不再过意依赖皇帝;还利于限制皇权,让皇帝不能胡作非为,破坏国家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