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汉不通婚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说法,因为清朝官民人等不分满族还是汉族,只分旗人还是民人。
旗人即被编入八旗之人,八旗又分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旗人之外无论满、汉、蒙、藏皆称作民人。
入关之前,旗人内部无论是哪个民族,都可以相互通婚,但是旗人与民人互不通婚。所以,并非是满汉不通婚,而是旗民不通婚。
直到顺治五年,摄政王多尔衮颁布上谕,方才允许旗民通婚。上谕曰: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婚姻。清朝虽然放开了旗民通婚,但是官员嫁娶必须上报备案,普通百姓则听凭自理,还规定旗人官员娶民人女子必须做正妻,不可以做小妾。
到了康熙朝以后,清朝为了保留满洲旧俗,又开始严禁旗民通婚,但是入关时日已久,各族百姓已经深度融合,虽然屡令禁止,民间百姓甚至王公大臣亦不乏私自通婚者,朝廷也无暇顾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