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代百姓如何生活?丨书里书外

甘肃金关汉简。

根据文献记载,加上现代学者的研究,两汉时期全国人口总数在6300万-6500万,那时有一百零几个郡国,县级机构西汉时有近1600个,东汉少一些,不到1200个。总人口中除了十几万的官吏,还有一些官私奴婢,绝大多数是平民百姓。百姓构成了时代的主体。

无论居住在县级以上的城市,还是乡村里,百姓都被编进了乡里,乡里下面还有什和伍,顾名思义,五家编为一个伍,两伍为一个什,来相互监督。一般一个里有一百户人家,设有里长,数里编为一个乡,有乡啬夫和乡佐来管理,数乡又编为一个县。人口多的地方,县的面积会小些,人口稀疏的地方则会大些。县的长官称为县令或县长。这套管理方式大致沿用到清代。

朝廷将百姓主体定位为农民,安排给他们的任务是耕种、交纳赋税与服役。从公元前375年建立户籍制度开始,百姓就被纳入官府的严格控制,官府分给每家一定数量的耕地,令百姓耕作,女性则希望她们从事纺织,生产布帛,秋收后向官府交纳田租等各种赋税,成年男性,身体健康的话,还要承担徭役与兵役。

秦代的徭役分为好几种,郡、县与朝廷都会征发。汉代也差不多,运输钱谷等各种物资,修建都城的各种工程,是最为常见的徭役。秦朝末年,刘邦在做亭长时,就曾送家乡的百姓到咸阳去修秦始皇的坟墓。

汉代的时候,兵役分为两类,一种是到都城长安充当卫士一年,另外一种是到边地充当戍卒一年。我们在甘肃、内蒙古发现的汉代木简中,很多就是戍卒的花名册,能见到很多来自内地郡县的戍卒姓名。他们如何戍守边境,也能从木简中了解到很多。

百姓家庭规模多半不大,五口之家最为常见。那时朝廷鼓励早生早育,西汉初年时曾一度规定,女性十五岁还没有结婚,就要缴纳五倍的人头税。因为那时人少地多,而且是按照户来给予耕地,官府鼓励成年的子女另立门户,这样就可以增加朝廷赋税的收入。

对于七十岁以上的老人,朝廷也有优待。授予他们一种长长的木杖,顶端刻着一只鸠鸟,拿着这种“鸠杖”,可以出入县廷,不太严重的犯罪也不予追究。

2003年6月,在河南内黄县三杨庄发现了一个汉代聚落遗址,深埋在厚厚的黄土下面。找到了十几个院落,发掘了四处。这些二进的院落有主房、厢房和门房,还发现了厕所、水井与池塘。这些房屋屋顶多半覆盖着瓦顶,出土了“益寿万岁”瓦当。院落周边除了道路、牛蹄印、车辙、树木遗迹之外,还夹杂着大片的农田,田中的沟垄都十分清晰。出土的农具、工具、货币就更多了。这里被称作“中国的庞贝”,随着考古的推进,它会告诉我们更多两千年前普通百姓的生活。

那时候,朝廷希望百姓都定居一地,不要随便流动,好安心耕织生产,为国家生产更多的物资,因此,到本县以外的地区活动,就需要向官府申请通行证,当时称作“传”,没有“传”私自外出,到渡口关隘,会被驻守在那里的官吏查获而获罪。今天在甘肃金塔县北部的一个遗址里发现了很多这类通行证的抄件,这个遗址在汉代叫做“金关”,是一个控制南北交通线的关口,不少从内地来的百姓,想到北面去和匈奴人做买卖,都需要通过这个关口。过关时,守卫关口的小吏要将“传”抄写一份存档,以便返回时核对。下面就给大家抄录一份,当然已经翻译成了现代汉语:

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这是汉哀帝的年号)七月丁卯朔辛卯(25日),广昌乡的乡啬夫(空缺,没有署名)和代理乡佐名叫“宏”的报告:本乡阳里的男子叫任良的提出申请,想申请传,为家里外出去张掖、武威郡。经过核查,良五十八岁,该服的更役,该纳的赋都已完成,没有犯罪和被官府征召的记录,也不是逃亡者,应该接受申请,发给传。请抄送给沿途经过的河流渡口与关口,不要为难阻拦他,按照律令行事。

马车一辆,用马一匹,齿十二岁;牛车一辆,用牛二头。/掾并、守令史普

最后一行记录了任良携带的车和驾车使用的牛马的信息,“掾并”与“守令史普”是起草这份文书的雍县县吏。以上乃正面,是金关关吏抄录的“传”的正文。背面是关吏抄写的“传”上所盖官印的印文,以及抵达金关的日期,还有处理这件文书的官吏名称:

雍丞之印 啬夫赏白

五月己巳以来南 君门下

西汉时雍县属于右扶风,具体位置在今天的陕西凤翔县。任良已经拿着这封通行证走过了无数关口。任良一定是当地的有钱人,不然哪能备得起一辆马车和两辆牛车呢?这漫长的行程也会花费不菲。

原文链接: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139060469398307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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