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时代的制度其实是有病

朱元璋的刻意误诊

为什么洪武时代会出现胥吏坐大?为什么官员们离开了胥吏的帮助,政务便无从措手?为什么甚至会发生胥吏公开殴打县官这样的极端事件?

在《大诰》中,朱元璋给出了他的诊断结论,认为是前朝“遗毒”尚未肃清所致:

胡元入主中国,非我族类,风俗且异,语意不通,遍任九域之中,尽皆掌判。人事不通,文墨不解,凡诸事务,以吏为源。文书到案,以刊印代押,于诸事务,忽略而已,此胡元初治焉。三十年后,风俗虽异,语言文墨且通,为官任事者,略不究心,施行事务,仍由吏谋,比前历代贤臣,视吏卒如奴仆,待首领官若参谋,远矣哉。朕今所任之人,不才者众,往往蹈袭胡元之弊,临政之时,袖手高坐,谋由吏出,并不周知,纵是文章之士,不异胡人。如户部侍郎张易,进以儒业,授掌钱谷,凡诸行移,谋出吏,己于公廨袖手若尸。入奏钱粮概知矣,朕询明白,茫然无知,惟四顾而已。吁!昔我中国先圣先贤,国虽运去,教尤存焉,所以天命有德,惟因故老。所以不旋踵而雍熙之治,以其教不迷也。胡元之治,天下风移俗变,九十三年矣。无志之徒,窃效而为之,虽朕竭语言,尽心力,终岁不能化矣,呜呼艰哉!

大意是:蒙古族入主中原之后,因言语不通风俗各异,官府将许多政务交给本土胥吏去办,官员们只负责签字盖印。如此这般统治了三十年,语言文字上的鸿沟有所弥合,但官员处理政务仍继续依赖胥吏。这种治理方式,与元朝之前历代贤臣“视吏卒如奴仆,待首领官若参谋”相比,实在相差太远。遗憾的是,朕现在任用的官员中,也有大量这样的人,他们继承了元代的坏风气,面对政务袖手高坐,全由胥吏们拿主意。这些人号称有文化之人,其实和胡人没区别。比如那个户部侍郎张易,由“儒业”出身做了官,掌管钱粮谷米,便将所有具体政务交给胥吏拿主意,自己在衙门里袖手高坐,犹如一具没想法的尸体。向朕奏报钱粮概况时,朕询问他一些具体情况,他便茫然四顾答不出来。蒙古族统治中原九十三年(朱元璋可能是从1271年忽必烈改国号为元算起,至1364年朱元璋称吴王为止),败坏了天下风俗,许多人效仿至今。朕苦口婆心把话说尽,他们也改不过来!真是太难了。

朱元璋命令明帝国的官员,必须以对待奴隶的方式,来对待下面的胥吏。洪武十八年(1385)秋九月,扬州府派遣了一名叫作宋重八的皂隶,前往高邮州“传递事务”。高邮州的同知刘牧,在接待宋重八时,不但让他“入正门,驰当道,坐公座”,还“跪与执结”(结交上级衙门的胥吏,是官场中很寻常的操作)。事情被朱元璋知道后,他大发雷霆,“将同知刘牧,皂隶宋重八,杖断流入云南烟瘴”。他将此事写入《大诰》,要明帝国的所有官员引以为戒,勒令他们必须以钦定的“正确方式”去对待胥吏:

皂隶系是诸司衙门执鞭、缒镫、驱使勾摄公事之人。……奴仆皂隶人等入正门,驰当道,坐公座,有乖治体。此等之徒,父母不教,妻子不谏,致使奴仆之体,亵慢官制。今后敢有如此者,全家迁入云南。当该主使者,临遣之时,不行省会毋得犯分,杖一百。其容令入正门,驰当道, 坐公座,此等衙门官吏,不行举觉,杖一百,流云南。

在朱元璋眼里,皂隶是为官府服务的低贱奴仆,没有资格“入正门,驰当道,坐公座”。若有皂隶胆敢如此,全家流放云南。派遣该皂隶外出公干者,若未对皂隶做事先警告,也要杖责一百。接待该皂隶并允许他“入正门,驰当道,坐公座”者,除了杖责一百外,还要流放云南。

这是一种刻意的误诊,也是一帖错误的药方。

蒙古族入主中原后,汉官不通蒙语,蒙古色目官员不通汉文。这种语言隔阂,确实提高了胥吏在元朝统治系统中的地位。而且,与唐宋两代不同,元朝还大量自胥吏中选官——元朝官员的主要来源,第一是“根脚”,即社会出身,如忽必烈时代怯薛出身的官员占到了官员总数的十分之一;第二是“吏进”,也就是由刀笔吏升迁为基层和中层官员;第三才是“儒士”,也就是科举考试出身。按元朝人的说法,如果“吏进”出身的官员占比是百分之九十五的话,“儒士”出身的官员占比便只有百分之五。与之前和之后的朝代相比,元朝确实是胥吏们待遇和出路最好的时代。但这并不意味着朱元璋的诊断是对的。

理由很简单:胥吏操控政务,并不是元代才有的特殊现象,而是一种早已存在且相当严重的社会问题。早在北宋时,王安石便曾对宋神宗说过,“文吏高者,不过能为诗赋,及其已任,则所学非所用,政事不免决于胥吏”——朝廷的文官们只会写诗作赋,做了官遇上具体政务,便需要仰仗胥吏的建议和决断。活跃于南宋初年的官员王十朋,也曾在给朝廷的奏章中说过,当时的官场风气,已是“昧者以胥吏为耳目,怠者以胥吏为精神,贪者以胥吏为鹰犬。案牍满前,漫不加省。狱情出入,动由此曹”——糊涂、懒惰、贪腐的官员,基本上不看卷宗文件,具体的政务运作全依赖胥吏。至于元代,只是继承了两宋时代便有的这种风气。

简言之,将问题归咎于“前朝遗毒”,只是朱元璋在刻意推卸责任。他很擅长,也很喜欢使用这种手法。

其实是制度有病

胥吏坐大与胥吏害民,其实都是制度问题。

先说胥吏坐大。

一方面,如王安石所言,科举时代的教育,并不负责培养合格的政务官与公务员。文人们精通诗词歌赋,对于政务运作却往往一窍不通。他们未曾接受过日常行政工作方面的训练,不会填写报表,不会统计账目,也不懂如何做才能有效地将税赋从民间征收上来。即便有关心时务者,本质上也大多属于政论家与时评家,而非经验丰富的行政官员。

另一方面,为了让地方政务可以顺利运作,朝廷又会有意识地维持一个施政经验丰富的胥吏群体。宋太祖赵匡胤下诏允许各衙门的年老胥吏“以子弟代”,让胥吏们父死子代、兄终弟及,便是考虑到胥吏需通晓国家律令,掌握各种行政技术(征收赋税、征发劳役都是技术活),由家族内部之人顶职有助于这些知识的传承。此外,宋代的胥吏还有“保引”和“自荐”两种来源,保引就是让官吏出具担保,引见有施政经验的亲友来担任胥吏;自荐则是允许百姓向衙门投简历,试用通过后便可担任胥吏。如此,当科举出身的官场新人空降到地方衙门,他所能依赖的,便只能是那些经验丰富的胥吏。

再加上官员需自外地空降,且如流水般轮换,胥吏们却多是本地人,在衙门里一做便是数十年,胥吏坐大实可谓一种无可避免的制度性结果。略通世事的官员,尚可把控地方政务的方向;出仕前主要活在书本与概念里的人,便只能被胥吏们牵着鼻子走。

再说胥吏害民。

与后世的公务员制度不同,中国帝制时代的胥吏,从未被正式纳入政府的正规编制之中。朝廷将给衙门跑腿视为一种百姓应该承担的劳役,从不向胥吏们发放俸禄(王安石变法期间尝试过改革这一点,但覆盖的范围和力度不大,后来也未能持续)。不但没有俸禄,胥吏们工作期间,往往还得从自己的口袋里掏钱——比如运送物资的路费须由胥吏承担,路上的物资损耗也须由胥吏负责赔偿。如此一来,无操守的胥吏自然会向底层百姓伸手,有操守的胥吏为了生计也只能向底层民众伸手,这便是所谓的“胥吏害民”。北宋人沈括说“天下吏人,素无常禄,唯以受赇为生,往往有致富者”,便是指此。

做胥吏没有俸禄,但做了胥吏便可以拥有衙门里的许多权力,拥有了权力之后便可以寻租。这是两宋民众乐于成为胥吏的主因。正如司马光所言:

府史胥吏之徒属,居无廪禄,进无荣望,皆以啖民为生者也。上自公府省寺、诸路监司、州县、乡村、仓场、库务之吏,词讼追呼、租税徭役、出纳会计,凡有毫厘之事关其手者,非赂遗则不行。是以百姓坏家破产者,非县官赋役独能使之然也,大半尽于吏家矣。此民之所以重困者也。

上至中央政府,下至地方乡村,只要有“词讼追呼、租税徭役、出纳会计”,胥吏们便有勒索民众的机会。司马光说北宋百姓的破户败家,胥吏们要负大半的责任,这或许是夸张的说辞,但这夸张的背后,实潜藏着对“制度病”的无可奈何。

对于这种制度病,宫崎市定也有一段简明扼要的概述:

(朝廷认为)胥吏的工作原本应该是民众承担的事务,因此没有薪俸,也不给予任何特权,只不过是所谓的庶民之官。胥吏是从普通的应聘者中招募的,若问民众为什么会踊跃应聘没有报酬的岗位,那么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能够在工作中捞到油水。在物资的出纳以及办理诉讼事务之时,胥吏自然要收一些好处,其实在几乎所有的事务中,他们都有望接受贿赂。

换言之,只要朝廷坚持认定胥吏的工作属于民众应该承担的劳役,而非政府应该承担的行政成本,坚持将这种行政成本转嫁在民众头上,胥吏便很难转型为拥有固定月俸的编制中人。没有固定月俸,便意味着胥吏无论品德好坏, 均会在日常工作中勒索民众。没有正规编制,便意味着上级衙门无从知道下级衙门究竟有多少胥吏,甚至连本衙门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胥吏——今人研究胥吏问题,一个极大的难题便是无法知晓衙门中胥吏的具体数量。有人依据方志资料,试图统计明代凤阳县的胥吏数量,得出的数据是至少有三百八十九名,官吏比大约是七比四百,同时仍不得不承认“这个数字只是粗略统计,估计实际数字比此数要多”。没有人事档案,连具体人数都搞不清楚,自然也就谈不上针对胥吏的业绩考核和责任追究,亦即无法建立正规的胥吏监督机制。没有正规的监督机制,胥吏的贪污腐败便无法得到缓解。

在这场制度病里,朝廷规避掉了养活至少数十万胥吏的薪俸成本,代价是百姓们不得不承受无处不在的胥吏之害。两宋如此,朱元璋的洪武时代也是如此。

原文链接: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1282968660134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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