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承认,在漫长的皇权专制时代,唐朝的“贞观之治”算得上是名副其实的盛世,尽管在历史的长河中,这个盛世维持的时间也是极其短暂的,可是较之其他王朝的那些所谓盛世,其含金量确实要高一些。之所以说,唐朝“贞观之治”的强盛比其他王朝盛世的质量高,主要是在“贞观之治”时期看到更多的是国富民强,而其他王朝的所谓盛世,实际上是国强跟民富不能成正比,甚至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唐朝的“贞观之治”为后世所称道的原因,主要还有这个时代的强盛是多方面的,不仅生产发展,社会安定,更主要的是社会极具活力和吸引力,文化的发展和政治的文明程度,在历代王朝中也算是最高的了,尤其是政治的文明程度,更是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一枝独秀,后来也有人认为,唐朝是历史上唯一一个没有出现贪污现象的王朝!
可是在任何时候,也没有绝对的事情。你可以说,那个时代官场生态健康,贪污现象少之又少,但是没人敢打包票说,那个年代绝对没有贪污现象!不过有一个朝代,人人都可以打包票,那绝对是一个没有贪污现象的时代。毫无疑问,这个朝代就是秦始皇所开创的秦朝。
如果只拿“没有贪污”作为黄金时代的标准,那么秦朝肯定是独一无二、唯一的一个盛世了!但是要知道,秦朝没有贪污现象,并非秦朝的制度先进,秦朝社会的文明程度高和秦朝官民的觉悟高,而是由这个王朝的性质所决定的。
我们知道,贪污现象主要是指经济方面的问题,也就是说,贪污现象主要在商业活动比较频繁的朝代多发,其次就是在官民相对分离的社会中才会大规模的出现,而在秦朝那样一个军事化或者准军事化的王朝,社会被置于政府绝对的控制之下,贪污现象当然很难发生了,何况秦朝并不是一个有商业活动的王朝,加上社会在严密的控制之下,耕战为主的一元化社会里是绝对不会发现贪污现象的。再者,秦朝只存在了短短的十五年,想贪污也来不及啊!
政府掌握军权的同时也掌握着经济的绝对分配权,而民间是绝对一元化的社会;除了官僚系统就是军队系统,民间经济往来都很少,不是官僚和军人的一般百姓,都被征召修长城去了,哪里还有经济的概念!贪污现象只有对经济十分敏感的朝代才会发生,而秦朝显然是没有发展经济的概念,尤其民间经济,更是连影子都没有。老百姓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上前线打仗,要么种田。也只有走向体制,才有可能摆脱困苦。所以说,在那样一个绝对一元化的社会里,一般百姓是没有第三条路可走的,除非自己揭竿而起,为自己开辟出第三条路来。但是这样的社会,是十分危险的,必须要用高压政策,一旦压不住,王朝很可能在一夜之间就崩溃了。实际上,秦朝的灭亡就是最好的证明。当秦朝的统治阶层忙于内斗之际,稍微放松了一点高压政策,大规模的民变很快就爆发了,而且一发不可收拾,也不可能再有挽回局面的机会了!
早在秦始皇还没有统一六国之前的秦国,尤其是商鞅变法以后的秦国,就决定了秦国或者秦朝,不可能出现贪污现象。实际上,商鞅把秦国改造成了一个军事化的国家,完全不同于其他六国,还存在自由的商业活动和文化活动。六国对社会的控制也远没有秦国那么严密。
现在有很多人认为,商鞅变法在那个时候还是进步的。甚至有人把商鞅变法以后的秦国,看成人人平等,机会均等及“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样大公无私的法制社会。其实这些只是表面现象,并没有看到变法背后残酷和野蛮的本质!
秦国确实打破了贵族世袭的传统,大力推广和奖励军功制。通过耕战获取爵位的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实现了人人平等,而且也确实算得上是机会均等,因为只要能耕战,每个人都有上升的渠道和机会。但是这跟我们现代人所理解的人人平等和机会均等完全是两回事。因为是战时状态,都是强制性的,并不我们想象的那样,是给你营造一个平等的环境和机会均等的社会,而是不管你愿不愿意,打仗和种地都是每个人必须要完成的任务,你不想要这样的平等和均等的机会都不行,最终的目的,并不是要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而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让你更加拼命的打仗和更加卖力气的种地,因为有好处才有动力!
可是爵位毕竟是有名额限制的,并不是人人都有机会获取爵位。实际上,大部分人还是当了炮灰,真正获利的还是少部分人。到最后,有了爵位的人,肯定比没有爵位的人享有更多的特权,所以人人平等是没有的事,只会让社会更加的等级森严。
可见根本不可能实现所谓的人人平等!至于所谓的法治社会,更加跟现代意义上所说的法制,完全没有一点关系。秦朝及后世王朝的所谓法治,主要是指严刑峻法,就是车裂腰斩千刀万剐等等令人不寒而栗残酷恐怖的恶法,是中国古代政治最黑暗的那部分内容,从这方面看,盛产酷吏的秦朝比盛产贪官的其他王朝更加可怕!
秦始皇为满足个人私欲,大兴土木,营造陵墓宫殿,求长生不老药,就足以证明,秦朝的所谓法治跟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完全背道而驰的,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限制和防止权力滥用,而秦朝的所谓法治,却是给予帝王无限的权力和保护帝王的绝对权威。而在秦朝出现了“指鹿为马”这样黑色幽默的典故,就更进一步说明,秦朝的法治是跟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完全相反的。
在这样绝对权力的制度下,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而处于权力最高峰的帝王及高官显贵,更是高处不胜寒,一旦倒掉,除了死亡绝无退路。秦朝最残酷的严刑峻法,最后都是用在了皇族及那些高官显贵的身上,主张残酷刑法的商鞅被车裂(即五马分尸),鼓吹法家学说的李斯被腰斩,信仰严刑峻法的秦朝皇帝及拥护严刑峻法的高官显贵,大部分在内斗中或被千刀万剐,或被反秦义军坑杀,他们制定的严酷刑法最后用在了他们的身上,也算是“以身试法”和“作法自毙”了吧!
在晚清四大谴责小说之一的《老残游记》中说,酷吏比贪官的危害更大。人血染红官顶的酷吏最终被唾弃,一味信仰铁血政策的秦王朝也注定不会长久,而且一定会下场悲惨!在漫长的皇权统治时期,最好的时代是唐朝的“贞观之治”,最坏的时代肯定是就是秦朝,秦朝危害中国两千多年,造成无穷的民族苦难,其流毒之深,中国人经过了上千年的努力也未能彻底清除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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