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发明的一项制度,曾经有力维护国家统一,也让秦朝二世而亡

在开始正文之前,我们先聊聊什么是郡县制,什么是分封制。

分封制,也就是在平定天下之后,将名义上归天子所有的土地和人口,分封给麾下的公卿贵胄,公卿贵胄再将他们得到的土地和人口分封给他们下面的士族、幕僚等人,再配合嫡长子继承制,以此便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各级宗族贵族组成的金字塔式等级制机构。

分封制正式起源于何时说法不一,但尧舜禹、夏商周等时代已经开始实行,相信实行时间已经有数千年之久。

在分封制中,下一级须对上一级承担缴纳贡物、赋税、服力役、军事保卫和述职等义务,就比如西周末年著名的烽火戏诸侯,便是诸侯负责军事保卫周幽王的最佳体现。

分封制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在开国前期安抚位高权重的开国功臣,保证天子的地位;但坏处也十分明显,一旦王室衰微、地方诸侯坐大,天子便会失去对地方诸侯的控制,出现春秋战国这样的乱局,直到天子失势,被取而代之。

而所谓郡县制,就是将地方的行政单位分为郡和县两级,郡下辖县,县再分乡、亭、里等基层行政机构,每郡有守(相当于省长)、尉(相当于防区司令)和监(相当于监察专员)各一,其中郡与县这两级最高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命,地方上的赋税也直接送达各级国库而不再由地方诸侯、士族收取。

这样便将地方上最重要的官员任免权、税收权收归到了中央,实现了军政分离,防止地方上再出现东周诸侯那样军政一把抓的强权,有效维护了中央集权。

一句话,分封制将权力下放,而郡县制将权力回收。

说完两者的区别,回到秦始皇为什么会采用郡县制而不是分封制的问题上。

首先,秦国自己便是分封制、郡县制最大的受益者。

秦人先祖嬴姓部族早在殷商时期就是镇守西戎的得力助手,但只是其他诸侯治下的部族,尚未建国。后来始祖秦非子因养马有功被周天子封为附庸国,得了“秦”的名号,并获得了自己的统治地域。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秦襄公因为护送东迁有功,被周平王封为诸侯,赐给他岐山以西的土地,秦国自此正式成为周朝的诸侯国,并且当时的秦国采用的也是分封制。

得益于分封制,加上秦国统治者的励精图治,秦国终于成功占据关中平原大部分领土,实现崛起,成为西方新兴强国,并成功跻身春秋五霸之一。

但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分封制已经严重拖了国家发展的后腿,国家持续衰弱,而分封的重臣贵族却把持朝政导致国家不稳,如果长此下去,秦国终将沦为他国争霸的炮灰。

为了富国强兵,秦孝公时期开始重用商鞅实施变法,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推行郡县制以加强中央集权,使秦国逐渐成长为战国时期最为强大的国家。

秦兴于分封制、也衰于分封制,反倒以郡县制实现中央集权,达成富国强兵、成功一统天下,这么好的成功经验不要,反而要开历史的倒车?开什么玩笑!

其次,周朝因分封制而亡,历史教训摆在这里

在秦始皇统一天下后,曾出现过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争论。当时不少大臣都认为原楚国、燕国、齐国等地的领土都远离秦国,管理不便,主张实行分封,一方面可以安抚各国旧贵族防止他们起兵叛乱,拥立新的秦始皇为天下共主。

二来可以封赏那些为秦始皇统一天下立下汗马功劳的功臣大将以及秦始皇的宗族子嗣们,都是自家人,由他们镇守各地可保大秦江山万年不倒。

更重要的是,这些极力鼓吹分封制的大臣们,他们也能够成为分封制的既得利益群体,从中分一杯羹。

但他们明显选择性遗忘了周朝灭亡的原因。当初周朝实行分封制,在早期确实为拱卫周天子起到了关键作用,但那也是因为当时分封的诸侯大多跟着周武王一起打天下,作为一起创业的合伙人,彼此之间还有比较深厚的君臣情分。

后来随着周天子和各地诸侯更新换代,他们之间的感情早就淡了,关系也逐渐开始疏远,反倒是诸侯们逐渐在地方坐稳,掌握了地方军政大权,为了争夺土地、资源开始相互征伐,导致春秋战国的乱局出现,最终迎来灭亡。

周朝因分封制最终衰亡,秦始皇要是想秦朝千秋万世,自然不可能采用分封制。

再者,郡县制可以集中权力,有效粉碎六国故民的复辟

当年秦国一统天下,其治下的领土大多是六国领土,而六国遗老遗少已经在这些地方经营数百年,根基深厚,不夸张地说,绝对可以一呼百应,其影响力绝对不是秦国这个外来新兴势力能够比拟的。

要想让这些前朝遗老遗少乖乖听话,就必须加强对这些地方的思想文化控制,大力推行秦国所推崇的文化思想,削弱遗老遗少的影响力。

分封制固然不错,但吸收六国旧贵族分封到他们的故土是一件十分冒险的事情,因为他们很有可能会借此机会死灰复燃,祸乱秦朝。

郡县制则可以有效杜绝这一现象。当时秦朝在郡县制下,共设三十六郡,每郡有守(相当于省长)、尉(相当于防区司令)和监(相当于监察专员)各一,由不同的人担任,彼此相互配合又相互牵制,可以有效防止出现一人独掌军政大权的情况出现。

郡下设县,长官为县令,县以下设乡、里、亭,分别负责教化、税收、生产、治安等地方行政事务,将权力继续层层分离。

并且最重要的一点,郡守与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命而不是世袭,直接对中央而不是对地方诸侯负责,确保权力集中在皇帝一人手中,更可以有效地保证中央政令的传达和执行,减少那些遗老遗少的影响。

郡县制有效确保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等政策可以有效落地实施,削弱六国遗老遗少的影响力,有效粉碎了他们的复辟企图,为建立中华大一统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只是郡县制虽是一个好制度,但不符合当时的实际需求,尤其是当时分封制已经实施了上千年,而郡县制落地不过数百年,而且还是不成熟的半成品,无法与成熟的分封制抗衡,那些参与统一六国战争的功臣勋贵和王室宗亲们,自然也希望能够像前朝一样依靠分封制得到世袭的诸侯名份,荫庇子孙。

如今郡县制推行,他们的愿望自然也就落空,朝中权势也落入李斯等人之手,使得他们无法形成足够的势力与李斯等人抗衡制约,这也使得秦始皇暴毙之后,赵高、李斯可以迅速矫诏逼死扶苏,扶持胡亥上位,并肆无忌惮地诛杀皇室宗亲。

秦的失败也让刘邦建立汉朝之后在国内推行郡县制与分封制齐头并进,大力扶持宗亲势力来拱卫皇室,搞出了古代版“一国两制”。

不过用现在的眼光看待秦朝的郡县制,未免有些事后诸葛亮了,不管怎么说,郡县制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并且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同时为后世的行政区划划分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参考,这便足够了。

更何况,如果秦始皇在当时采取了分封制,历史的走向如何,还能不能有我们,恐怕无人知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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